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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乌鲁木齐银行柜台债业务系统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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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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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银行柜台债业务系统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16:30
评审专家名单
王云帆、康玲、韩艳、韩雪、白建兴
总中标金额
¥1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榕
项目联系电话
13009602787/0991-2308213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2506室(乌鲁木齐银行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0991-880537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榕/13009602787,0991-2308213
一、项目编号:HNSXXJ-2021-09006(招标文件编号:HNSXXJ-2021-09006)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银行柜台债业务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0号院1号楼A座5层518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新纽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银行柜台债业务系统项目
乌鲁木齐银行柜台债业务系统建设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一阶段:自公司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总体项目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人员入场;
第二阶段:项目需求、架构评审结束,提交需求、架构评审报告,符合行内需求、架构验收标准,完成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按照业务需求完成开发、测试、上线工作,进入系统试运行,完成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试运行期6个月,项目试运行期以第一期柜台债业务开展实施后计算,需完成一期债券发行及数据报送功能,通过试运行验收;
第五阶段:试运行验收通过后进入免费维保期,免费维保期1年。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王云帆、康玲、韩艳、韩雪、白建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中标价格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服务类进行计算,收费标准按下浮47%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5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免费维保期: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2506室(乌鲁木齐银行大厦)
联系方式:蒋先生/0991-880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联系方式:孙榕/13009602787,0991-2308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榕
电话:13009602787/0991-230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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