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923202100016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人民医院PCCM(呼吸内科重症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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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巴中市平昌县人员管控及疫情防控的需要,故本项目暂停,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万元;采购计划已备案。二、监督部门:平昌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0827-6223859。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成都市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四、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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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14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827-63851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江先生、谢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先生、谢先生 |
| 电话: |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16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