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NMBT-W1007
项目名称: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1086.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支队市区所属11个基层伙食单位(除固阳,达茂,土右中队),供应7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类、畜禽鲜肉类(含卤制品)、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禽蛋类、干货调料类(含杂粮、豆制品)、小吃饮品类等商品。本项目选取4家供应商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3、投标人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且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4、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10、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在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某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包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选取4家供应商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3、投标人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且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10、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月11日17:00到 2021 年 11月 18日17:00;
2、获取方式: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月02日 09时00 分
2、递交方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年 12月02日09时00 分
2、开标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D座8楼纸质文件递交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拒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八、发布网站
(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本网站(http://www.{wz_now/)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某部
地址:包头某部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72-6982211
电子邮件:807387156@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联系方式: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472-6982211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