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020120210996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戒毒人员大宗生活物资(猪肉)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四川沁天鑫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包: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19号附1号3栋1层28号附19号;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北路38号D-1-43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一包:15%第二包:15.3%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第一包:名称:猪肉(精瘦肉、五花肉、去骨一级腿肉、大排);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0;单价:0.00元。第二包:名称:猪肉(精瘦肉、五花肉、去骨一级腿肉、大排);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0;单价:0.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晓燕(组长)、游小涛、李玲、杨华、毛源(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第一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9240元,第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8662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5924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电话:028-86723190;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采购数量、单价以实际结算为准。第一包中标金额:精瘦肉:下浮15%;五花肉:下浮15% ;去骨一级腿肉:下浮15% ;大排:下浮15% 。第二包中标金额:精瘦肉:下浮15.3%;五花肉:下浮15.3%;去骨一级腿肉:下浮15.3%;大排:下浮 15.3%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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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通街90号 |
| 联系方式: | 028-8752894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号 |
| 联系方式: | 028-870714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电话: | 028-8707141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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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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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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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