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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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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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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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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R-2021-1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项目已审批,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结合长春市东南、北郊、串湖、南部、西部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项目,构建长春市五大污水厂汇水区排水系统模型,分析排水系统运行中各项参数及运行状态,主要包括:径流量、污水产生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调蓄池调蓄量、外水入渗入流量、管网运行状态、污水厂运行状态等,提出排水系统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提质增效规划方案,对规划方案进行实施效果评估、验证方案合理性,并优化规划方案;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5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的只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近三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蜜蜂公寓B座4楼414室;
4.3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蜜蜂公寓B座4楼414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职称证;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2日13时3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蜜蜂公寓B座4楼41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昆山路855号
联系人:费强
联系电话:151431185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蜜蜂公寓B座4楼414室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1894367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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