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重庆市荣昌校区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招标通知澄清更正公告(二)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荣昌校区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招标通知澄清更正公告(二)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11-12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ZF20210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昌校区第二教学楼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工程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17日14时30分至2021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开启会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工程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开启会地点同时变更为: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3、由于近期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活动安全、有序、平稳开展,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响应人应严格遵守重庆市疾控中心相关防疫政策,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响应人代表限派1-2名,到达开启会地点后,应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健康信息登记、渝康码“绿码”、行程码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体温检测正常(﹤37.3℃)后方可进入开启会地点。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登记上报并暂时隔离,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的应配合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响应人所派人员需为非境外回国人员,非中高风险区返渝人员,非与境外回国人员、中高风险区返渝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非与疾控中心确诊者有密切接触人员,未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若为重庆市外临时来渝人员(需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东湖南路社区外省市来渝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该表电子档于2021年11月16日16:00前发送至如下邮箱:309934758@qq.com,如未按时提供,不得进入开启会地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参加响应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在开启会场地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大学



地址:西南大学文俊楼(即南区行政楼)二楼(二号门内400米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王老师 023-68251103、6825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联系方式:易老师 023-63082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王老师



电话:023-68251103、68251229





附件下载: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