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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1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全州县
建设规模:项目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17.83㎡,总建筑面积为4107.98㎡,其中,疾控中心业务楼建筑面积为4074.70㎡,建筑层数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6.85m,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33.28㎡,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为4.0m,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消防、供电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人民币 1271.76万元
计划工期:540天(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施工工期的工期等)。其中,设计工期20天(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52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12月至 2023 年6月。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建设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②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③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④全过程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助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⑤工程竣工及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⑥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 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两项任何一项资质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11月1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 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z.gov.cn/。(公告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828117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0773-4821997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因录入时间不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全州县地 址:广西桂林市翠竹苑小区
邮 编:541000邮 编:541000
联 系 人:唐先生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3-4815653 电 话:0773-8282910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xhengfei@126.com
网址:/网址:/
2021年1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