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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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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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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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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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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号:[350800]LYCG[CS]2021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11-8
二、更正信息
采购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 序号14 增加如下内容“1、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供应 商收取(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至代 理机构帐户。)。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100以下 1.5%,代 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查询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2、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中标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登录龙岩市政府采购网后台查看并(查看路径:“项目报名-查看相关文件-结果通知书”)。 3、提出质疑的供 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和查看标书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该质疑函不予受理。 4、开标时,若出现供应 商CA密码连续输入错误等供应 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视为未提供CA解密。 5、未胶装的投标文件不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6、供 应商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原件核对的,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7、供应 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资格补充:a.供 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b供 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为原件。 9、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为投标人上级公司的上述材料的,均视同有效。10、若为综合评分项目,供 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情况,将通过lysgwcg@163.com邮箱的形式或电话告知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函》“联系方法”中必须注明接收的邮箱,未注明或有误或不明确或不显眼等因投标人因素造成采购代 理机构无法发送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主楼三层
联系方式:1385950916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式:0597-289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859509166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以系统显示为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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