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ZCG2022-XH-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2-XH-012
项目名称: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0万元
最高限价:545.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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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545 | 545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维修工程,本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2年至少一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2年至少一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到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29142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022-2277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奕
电 话:022-22775281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