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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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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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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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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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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工程
2.2 项目编号:HBJB-2022-029
2.3 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2.4 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资金上级专项资金
2.6 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李瓦窑村
2.7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 最高限价:2918879.19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7 09:00:00 至 2022-07-0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15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建生
联系人:
宋佳
电话:
0318-8717190
电话:
13931801062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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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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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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