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2022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2022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2022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2022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廊坊市、北京房山区。
2.3服务费用: 203万元(不含税)。
2.4服务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365天)。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处塘沽油库、天津站车辆租赁服务。共需租用10台车辆,其中包含7辆越野车(不含油料),3辆15座中客(包含油料,每日运行不超过200公里),须至少有2辆车是天津市车牌。
二标段:天津处基地、汉沽站、廊坊站基层站队车辆租赁服务。共需租用12台车辆(均不含油料),其中包含6辆越野车,1辆轿车,4辆商务车(其中1台可为国产品牌),1辆15座中客,须至少6台车是天津市车牌。
2.7申请人须同时选择2标段投标;投标后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019年以来有单年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车辆租赁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因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车辆要求:
(1)租赁的车辆年限须在3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车辆行驶公里在10万公里以内。
(2)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低于5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投标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5日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8时30分。
4.4 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汇款后将汇款底单、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发至liht07@邮箱,邮件名要加上“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然后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另提供《投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财务账户收集》《国家管网公共数据往来单位申请表》,购买人将上述财务表格发至liht07@邮箱,并联系0516-83452469确认。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银行基本账户证明”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汇款附言应备注说明招标项目编号+标段:“DBCY-2022-天津-019 标”; 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
银行行号:104303000022
银行帐号:475475081703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5.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建议提前通过“诚E招”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2)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20000元(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银行电汇;
(2)采用投标保证金电汇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到达指定帐户。
(3)收款账户等信息与本章4.5条款相同,须填写汇款附言:DBCY-2022-天津-019 标。将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基本账户证明上传至诚E招“附件”处。
开标时间: 2022年 7月20日 8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 style="height: 150%; text-indent: 32px;">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20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7.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
7.2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人澄清及答疑均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问。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平台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4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7.5此次招标项目采用“在线投标,远程开标”的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具体操作请见诚E招网站-CA办理,CA服务方需收取费用,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按要求远程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首次使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文件购买、文件递交、线上开标,请提前熟悉了解平台使用规则,如遇平台操作问题、使用指导、故障排除的问题请及时致电平台客服电话: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1-19号;
邮编:221008;
联系人:李海涛;
电话:0516-83452469;
电子邮箱:liht07@。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输油处2022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