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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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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
合同公告(合同包
[350206]XHS[GK]2022002_1_75162018-X_7961
)
一、合同编号:
[350206]XHS[GK]2022002_1_75162018-X_7961
二、合同名称:
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
(合同包
[350206]XHS[GK]2022002_1_75162018-X_7961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206]XHS[GK]2022002
四、项目名称:
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厦门市第三中学
地 址:
福建省湖里区兴隆路627号
联系方式:
17750652042
供应商(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 址:
厦门市白鹤路25号
联系方式:
0592-51185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91107
-
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海康威视、金盾、旷视等
1
(
批
)
2994580
2994580
N
安仕达、科士达等
无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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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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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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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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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
2,994,580.00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履约地点:
厦门市第三中学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6-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廉政协议。 15.5.1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廉政协议 甲方: 厦门市第三中学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工程名称:厦门市南山实验学校安防系统采购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制定的《厦门市教育系统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为推进学校工程建设(含基建工程、设备工程等)廉政建设,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确保工程竣工时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双优”目标的实现,按照“建立工程承包、工程廉政‘双合同’保障机制”的原则,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以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监督。 一、工程建设中,甲方应做到: 1、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 2、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品等,不得参与由乙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 3、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财、物、吃请等; 4、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个人; 5、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施工设备等,也不得利用职权 为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材料、施工设备等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7、不得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开支发票; 8、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主动的向监督单位报告和举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 1、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 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安排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 3、不得向甲方支付劳务费、介绍费等,更不得向甲方人员行贿; 4、不得偷工减料、贪污和侵吞公共财物,降低工程质量; 5、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6、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和举报。 四、违约处理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 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将被列入“厦门市第三中学招投标黑名单”,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学校纪检部门备案一份。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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