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关县潼峪、蒿岔峪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潼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下达潼关县潼峪、蒿岔峪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潼行审发〔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项目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项目资金30%自筹70% ;招标人为潼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嘉永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潼关县潼峪矿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峪道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含废渣清理约184万m3、河道整治约11.5公里、生态挡墙修建5000m、生态护坡修复7000㎡、滑坡区治理等工程;生态修复包括生态浅水湾工程及水质修复,含浅滩清理、草皮护坡、水生植物及绿化补植及水质生态修复等。
2.3项目投资总额:115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057万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潼关县潼峪、蒿岔峪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JYH2022017;标段类型:勘察设计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潼关县潼峪、蒿岔峪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完成潼关县潼峪、蒿岔峪生态修复项目的前期勘察、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及跟踪服务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承接,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单位需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2021年度报告);
(2)陕西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
(3)投标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5)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7月4日09:00至2022年7月8日17:00
(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办理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截图;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请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在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B座1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陕西{本网站》 等媒体发布。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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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嘉永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13-3820090电 话:029-89833403
邮 编: 邮 编:71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8111701012900594312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