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四次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字【2018】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四次;
2.2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928501万元;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内;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5其他要求:
(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QQ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QQ软件,加入腾讯QQ群(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QQ群号),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线上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线上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8.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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