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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7-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2022年度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张家河闸站工程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城区段通榆河以东,东坎街道南侧的张家河上(现状张家河涵闸位置)。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2022年度工程张家河闸站为穿北堤建筑物,与入海水道二期北堤正交。工程以抽排功能为主,兼顾自排自引。张家河闸站设计抽排流量60m3/s,为Ⅱ等大(2)型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采用闸站结合型式,设自排孔1孔,净宽10m;抽排孔5孔,单孔净宽均为4.8m。站内布置5台叶轮直径1850mm立式轴流泵机组,配套电机功率1250kW,总装机容量6250kW。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8亿元。
2.3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2022年度工程张家河闸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含金属结构制作)等批复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其中2023年4月底前须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阶段验收条件;2023年5月底具备抽排条件;2023年12月底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质量要求: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1、2、3、4-2013)等规程、规范、标准,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有单座泵站设计流量达20m3/s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以及相关规模指标的有效证明)。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近5年内担任过单座泵站设计流量达20m3/s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下同)。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可兼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务(或质量)科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5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
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2年7月4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证书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2)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管理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本公告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4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0≥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0≥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30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对应的批复概算×97%+备用金。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1)
| 商务
评分标准
| 1.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赋分值
|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
投标人提供截图。
| 4
|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1分,二级得0.9分,三级得0.7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
|
2.2.4(2)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1)投标人近5年内有单座泵站设计流量达20m3/s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不得分,2项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以及相关规模指标的有效证明)
(2)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以后,以获奖时间为准)内获得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得0.5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 2.5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履约能力
| (1)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担任过单座泵站设计流量达20m3/s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1.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以及相关规模指标和任职职务的有效证明)
| 2.5
|
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1)拟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或安全科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满分2分,每少一名扣0.4分,最多扣2分。(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 3
|
2.2.4(4)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工场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施工围堰及降排水
| 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土方开挖与回填
| 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
| 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混凝土工程
| (1)砼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2)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3)流道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砌体工程
|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 1
|
拆除工程
| 老闸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房屋工程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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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含施工期水保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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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
| 水泵等机电设备的安装方案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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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
| 闸门和启闭机设备制作与安装方案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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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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