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天津市(解放南路试点区)海绵城市监测与管理信息平台指标监测系统人工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XHZX(FW)2022-0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解放南路试点区)海绵城市监测与管理信息平台指标监测系统人工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FW)2022-0102
项目名称:天津市(解放南路试点区)海绵城市监测与管理信息平台指标监测系统人工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72万元
最高限价:105.72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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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05.72 | 105.7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本项目为天津市(解放南路试点区)海绵城市监测与管理信息平台指标监测系统人工检测项目,对未设立自动监测的点位(如河道断面、LID设施)开展人工检测;对实施在线监测的点位,开展人工检测补充完善检测指标;对实施在线监测的点位定期开展人工检测,为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提供参考,人工检测提交的检测数据报告,作为正式认定监测结果;为PPP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提供监测数据支撑。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两年,具体监测服务时间详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到 2022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现场获取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查询显示有效,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须将现场获取递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38号
联系方式:23935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联系方式:13012285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老师
电 话:1301228568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