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市排涝站新建与改造提升工程施工II标(渝水区新余电厂排涝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城市排涝站新建与改造提升工程施工II标(渝水区新余电厂排涝站)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余市城市排涝站新建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渝水区境内;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招标金额:5164121.4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7月3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8月1日下午 14时00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说明
8.1关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5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化考勤。
8.7按上级主管监督部门要求,新余市要求查处的38家涉嫌围标串标的水利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一经发现,将在开标现场查验阶段作废标处理。
8.8本次招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8.9本次招标中标单位需设立农民工专门账户。投标人须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11本项目施工标招标只推荐并公示一名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若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再递补其他单位中标,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应重新组织招标。
8.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具体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14: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余市城市排涝站新建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18507908312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燕13979072646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18楼
监督机构:新余市渝水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0-7121832
2022年7月 5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仙来支行
2、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3、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