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一、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要描述 皖淮能源烈山区人民法院0.23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烈山区人民法院0.23MW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皖能淮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利用烈山区法院既有建筑物屋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 6个单晶硅方阵,使用 550Wp系列组件,组件数量为419块,合计0.23MWp(最终以实际施工为准)。总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0天。
工程采购详细要求 无
二、报价要求
交货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烈区人民法院
报价是否含税 是,说明: 设备13%、施工9%、技术服务6%
物资报价备注 可不填写
发票要求 专票
对供应商要求 报价有效期 180天内价格有效
是否上传报价单 是
经营模式 其他
入供应商库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且均已完工。报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比价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