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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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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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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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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G22070082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07/11 -- 17: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2/07/07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2/07/27-- 09:00 |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不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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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 ,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G22070082项目概况: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四座5.5米捣固焦炉,装煤、出焦除尘采用地面站除尘系统,装煤除尘通过炉顶燃烧室导烟车将荒煤气燃烧后通过翻板阀集尘干管输送至焦侧地面站净化处理(装煤除尘地面站风量18万m³左右,除尘器有效过滤面积约2600㎡),推焦除尘通过拦焦车集尘罩将出焦烟尘收集后通过焦侧翻板阀集尘干管输送至地面站净化处理(现有地面站风量配置为32.5万m³,除尘器有效过滤面积约4500㎡)。现有除尘设施的环保指标无法到超低排放要求,且装煤、推焦过程中存在可视烟尘。为满足2018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要求,需要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拟对1-4#焦炉机、焦侧除尘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机侧地面除尘站对装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对焦侧地面除尘站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环保指标达标排放,焦炉区域无可视烟尘,及相应配套实施。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4天,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投标人要明确合同签订后分阶段节点目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110.72 万元(不含税),其中建安费为 1728.88万元,设备费为 2968.1 万元,设计费为113.74万元,暂列金为300万元,报价要求分项报价。(限制总价控制价,分项不做最高控制价限制)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的现金或无条件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条件:
建安(含设计):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5%,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设备:设备费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工程、服务范围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包工程,包包括但不限于界区内地勘、地基处理(含降水)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并合规处置)、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处理)等本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含报规划所需图纸资料及现场服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含原始开车)、培训、特种设备报验、消防报验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工作。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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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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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184天 |
详见公告 |
51,107,200.00 |
5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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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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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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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庆华1-4#焦炉机、焦侧除尘器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证书)或银行资信状况良好证明;
5、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人员(提供近一个年社保证明);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能体现人员姓名的合同、图纸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需包含项目经理的内容,否则该业绩证明无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超过2家。 | 具有单套300000m³/h及以上烟气量的焦炉除尘项目的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部分发票复印件,如果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须另外提供技术协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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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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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至2022/07/11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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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7/27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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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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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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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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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18686190990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2669628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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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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