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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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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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100 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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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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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设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种作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当采用方法一、二、三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N>6时,n1、n2均取0;
②当N≥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
n1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M=N/4,M向下取整。
N为某标段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一:二次平均法
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n2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P。
※方法二:随机系数法
评标基准价P=(E
max
-E
min
)×K+ E
min
E
max
——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E
min
——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最小值。
K——基准价系数,由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Y各设10个系数,都为0、1、2、3、4、5、6、7、8、9。
※方法三:随机权重法
评标基准价P=A×K+B×(1-K)
A——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
K——权重系数,由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有4个系数,分别为3、4、5、6;Y有10个系数分别为0、1、2、3、4、5、6、7、8、9。
※
方法四:随机低价法(适用于N≥5)
评标基准价P=去掉m个最低评标价的最低价
m——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n3~n4, 步距为1。
n3=N×0.2,n4=N×0.7,n3、n4向下取整。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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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系数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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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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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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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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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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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E1=2 ;E2= 1。
其中: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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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
|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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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初
步
评
审
|
3.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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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第
一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详
细
评
审
|
3.2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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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系
数
文
件
︶
初
步
评
审
|
3.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经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开标现场确认有效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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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第
二
信
封
︵
报
价
系
数
文
件
︶
详
细
评
审
|
3.4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系数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S1;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S2;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S3;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S4。
(5)投标人得分S=S1+S2+S3+S4。
3.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系数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系数,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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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评
标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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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条规定的标准,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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