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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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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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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2-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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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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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1】11396号、津开审批【2022】111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934.45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934.45平方米,在自有土地上新建一座消防控制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398.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4.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用消防控制中心,总投资额1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九大街81号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厂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为398.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4.45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11.6米,主体结构类型为钢框架结构,层高2层。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0月01日 至 2023年02月2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5、其他资质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
4、
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将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lihaowei@,并登陆投标确认(原投标报名)系统录入信息确认,符合要求投标人可通过网络购买文件,咨询电话 0431-81868602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留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大街81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卓维宁 电话:022-66230666
传 真:022-6623025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冯小东(印鉴)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赵奕轩、李卫新 电话:0431-81868602
传 真:0431-81868690
日期:2022年07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卓维宁
电话:022-66230666传真:022-6623025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大街8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21351/01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消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 工程 2022-07-19 09:30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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