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力套管补贴技术服务项目
自动力套管补贴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自动力套管补贴技术,是在套损井修井施工中,利用以复合推进剂作为动力源的特制燃气动力装置,将补贴管加固在套损井段的一种套损井修复技术。需投标人提供整套燃气动力装置和相应规格的补贴管及辅件等产品,并委派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服务地点为大庆油田修井施工现场。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3332万元(含税),预计工作量为1500段,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666万元(含税),预计工作量为300段,2023、2024年预计工作量分别为600段,合同一年一签定,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2 招标范围:预计工作量为1500段,其中,2022年预计工作量为300段,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修井施工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332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要求投标人具有由国家专业主管部委核准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准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6要求投标人在大庆市区具备经公安部门核准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和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备注:
①须投标人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的具体储存场所和危险品运输车辆。
②须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施工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由投标人自行管理,由此引发的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等均与招标人无关。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人不具备符合上述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或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要求投标人现场施工服务人员需具备公安部门核准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单井现场施工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备注:
①投标人须明确在单井技术服务时现场施工服务人员的具体配备数量,并对现场施工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列表统计,注明现场施工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或岗位)、相关资质证书的名称、编号及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②投标人须提供与现场施工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由投标人为现场施工服务人员投保的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或人员意外伤害险等有效的保险证明原件。保险单及被保险人明细等保险证明应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并带有保险公司印章。
③投标人须明确在单井技术服务时的现场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单井施工服务时,如果现场服务人员数量达到5人或以上的,应分别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如果现场服务人员数量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可以由1人兼职,即设置为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人的设置需在上述列表的“职务(或岗位)”栏中注明。
④中标人须保证中标后实际现场施工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服务人员相一致,特别是需保证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项目/安全负责人)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8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国内油气田的油气水井修井施工中具有30段及以上的非科研试验性质的施工业绩。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原件,已完成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行验收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施工井数量、验收结果、结算金额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需注明承办人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并由业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已结算的工作量,提供相应的结算发票原件,发票金额应与证明材料的结算金额相对应;尚未结算的工作量,需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注明尚未结算。
3.9要求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人开展的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和对承包商现场施工服务人员的HSE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1)中标人只有通过招标人的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获取招标人核发的外委技术服务项目“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展现场技术服务。评估不合格的项目,由中标人限期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中标人现场施工服务人员只有通过招标人组织的HSE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获取招标人核发的承包商现场施工服务人员“入场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中标人需保证实际现场施工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服务人员相一致,未经招标人批准,现场施工服务人员不得发生变更。否则,无法获取招标人核发的承包商现场施工服务人员“入场证”,影响施工服务进度或造成服务成果延期交付的,招标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06月25日09:00:00至2022年07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7月06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韩晓菲
联系电话:5394475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联系人: 张琳
联系电话: 13945919808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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