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招标核字[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生态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生态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泉市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平泉市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
平泉市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37平方公里、水源工程215处、节水灌溉工程300处。
2.3建设地点:平泉市境内。
2.4工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农林或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2 09:00至2022-07-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平泉市生态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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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承德市平泉市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城北街1幢5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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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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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国强
| 联系人: | 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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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3831413082
| 电话: | 1590314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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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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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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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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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7846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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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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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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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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