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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TZB2022-1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已经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2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第二标段);
2.2 项目地点:漠河市西林吉镇以南约5公里处;
2.3 项目规模:龙河水库为中型水库,等别为Ⅲ等,总库容1095万立方米,龙河该项目由重力坝、溢流坝河床式电站和鱼道组成,其中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59.45米,坝长271米,坝顶宽6.0米,坝顶上设1.2米高钢筋混凝土防浪墙,最大坝高19.89米;溢流坝段长80米,溢流坝总净宽60米,边墩厚2.5米,中墩厚3.0米;河床式电站厂房布置在重力坝桩号0+091-0+142处,主要建筑物由进水口、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平台、尾水渠、及厂区等部门组成;鱼道全长1565米。水库建成后向城镇平均年供水量837万立方米,年平均发电量852万kW·h;
2.3服务周期:15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60日历天内完成,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90日历天内完成;共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要求: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并通过评估。
2.5招标范围: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标段: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8招标控制价:363.94万元(其中: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部分:101.20万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部分:138.23万元;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部分:12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