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电力设施用房项目】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1079001B01,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电力设施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电力设施用房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土地中标企业天鸿置业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河南村(位于河北省兴隆县经济开发区内)
规 模:占地面积672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3.82平方米,共建设电力设施用房(仅用于电力维护,不涉及电网工程)6栋。
工 期:2022年11月15日前完工
资金来自土地中标企业天鸿置业出资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3.1.3其他要求:1外省企业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有效的进冀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2 17:00至2022-07-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兴隆县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隆县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东区村3组210号 |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399 |
| 联系人: |
王宏亮
| 联系人: | 曹经理 |
| 电话: |
0314-8761666
| 电话: | 15233442227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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