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基础设施),I1301000075043460001G01,
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基础设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基础设施)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基础设施)
2.1.2建设地点:高阳县蒲口镇西陶口村、晋庄镇南晋庄村和阮庄村、邢南镇南堤口村和北堤口村、小王果庄镇东留果庄村、庞口镇高家庄和安家庄村、西演镇延福屯和崔家庄村、庞佐镇东团丁村。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高阳县蒲口镇西陶口村、晋庄镇南晋庄村和阮庄村、邢南镇南堤口村和北堤口村、小王果庄镇东留果庄村、庞口镇高家庄和安家庄村、西演镇延福屯和崔家庄村、庞佐镇东团丁村村内道路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始日期起,2023年06月30日内完工。
2.1.6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3 09:00至2022-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阳县迎宾路163号 | 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向阳驿A座808 |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程龙伟
| 联系人: | 刘天惠 |
| 电话: |
0312-6699918
| 电话: | 0312-216836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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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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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tianhua88@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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