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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7-12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8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全线共设置滨海港互通、滨淮互通、界牌互通、滨海枢纽、滨海西互通、大套互通等 6 处互通式立交,设有 1 处服务区、1 座主线收费站。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BH-CJGC标段,招标范围为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全线路基路面沉降观测、水平侧向位移观测(测斜管)。
观测频率:路基施工期和预压期每月观测2次,有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每填筑 1 层观测1次;路面(含底基层)施工期每月观测1次,有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每填筑1层观测1次;缺陷责任期每季度观测1次。
观测次数:路基施工期和预压期暂定为32次;路面(含底基层)施工期暂定为20次;缺陷责任期为2年,计8次;沉降观测全过程初步暂定累计60次。施工期侧向位移观测暂定52次(后期根据观测数据决定是否在缺陷责任期进行侧向位移观测),以及满足图纸设计的相关要求,当沉降和侧向位移观测数据异常或填筑速率较快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观测频率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费用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如果沉降观测单位提供的沉降观测资料未达到上述的观测频率或提供的资料未能真实反应实际情况,出现虚假资料委托人有权扣除观测单位的费用。
本项目实施阶段委托人将大力推行 工程信息化管理,沉降观测人应积极主动研究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配备足够性能和数量的计算机设备、智能手机、相关附属设备,并能够及时的将沉降观测的数据上传到委托人的管理平台,配合委托人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考虑此部分费用,委托人不单独支付。
本次招标全线初步设置沉降观测管1281套,反光标24个,道钉24个,测斜管342套(总长3401米),位移边桩24个,基桩24个。
(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2年8月至2027年6月(含两年质保期),具体服务期限以发包人正式通知要求为准,并满足图纸关于沉降观测设计的相关要求,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或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含工程测量专业)。
(2)业绩条件:
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投标人应完成过土木工程测量项目或者公路、市政道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或两任外业负责人。
3、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外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20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陶军、马佳佳
工作QQ:1375349163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汇票、本票形式的,可以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