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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乌鲁布铁镇朝阳沟村、春亭阁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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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乌鲁布铁镇朝阳沟村、春亭阁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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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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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2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本项目{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利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7501001{本项目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7501001001{本项目
开标时间
2022-07-08 09:30:00
开标地点
鄂伦春开标室
公示期
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1日止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呼伦贝尔蒙东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4020600.00
工期(交货期)
90
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要求;2、设备质量满足地域条件和国家级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吕忠涛 二级建造师 蒙E215蒙E215055、设计负责人:周海全 电气工程师 DF154100217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技术负责人:孙启成 中级工程师 20213004978、资料员:温馨茹 1520171140310170、质量员:司兆伟 1520161060320330、材料员:李永梅 1520161110320219、安全员:薛勇 蒙建安C1(2021)0003161、施工员:王志虎 152016101032034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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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3953825.00
工期(交货期)
90
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要求;2、设备质量要求:满足满足地域条件和国家级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张开成 工程师 二级 川2512017201727105、设计负责人:李延峰 工程师 一级 DF162300077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技术负责人:范香丽 中级工程师 191261、 安全员:朱新春 川建安C(2018)0013275、资料员:何依玲 0512011400002000171、施工员:邓小雪 0512110100027000356、质量员:任艳 41171060004912、材料员:宋彦香 051211110000200109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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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呼伦贝尔建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4080000.00
工期(交货期)
90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董宣超 工程师 二级 02178222、设计负责人:马礼飞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CS105100031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技术负责人:施小龙 20111266、 安全员:林德志 蒙建安C2(2020)2805132、质检员:徐井源 1801030008544、资料员:刘振兴 1801050005913、材料员:赵金山 1801040004511、施工员:尹杰 180103000854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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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无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鄂伦春自治旗利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联系人:韩震联系人:刘再瑞电话:15248765055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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