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方案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单体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318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30㎡,地下建筑面积14700㎡。地下一层为刑事法庭、羁押室、食堂、厨房、健身房、辅助用房;地下二层为停车、设备用房。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和石清路交口西北角,东临文苑街,西至泰华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规划设计相关要求。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审判法庭项目方案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3 09:00至2022-08-03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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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城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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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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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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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洪涛
| 联系人: | 张建召、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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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66879658
| 电话: | 0311-87031153-8012、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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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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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703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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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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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GDZB@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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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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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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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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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南大街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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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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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34810104000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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