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四处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描述,分别为: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③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1)条; ④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注:(2)条。四处对业绩需要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描述有所不同。现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统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注:(2)条中的以下内容执行:
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明或验收意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明或验收意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招标文件中还有其他地方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描述不同,统一按此标准执行。
二、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上传红线图,现将红线图以补遗的形式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招标人:叙永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