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已由宁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726-88-03-067382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宁强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中心广场(人民广场);
2.2 工程规模:新建图书发行营业楼一栋及文创产品展厅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811.03平方米,(拟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营业楼);
2.3 项目投资总额:49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E6107263541odbd3qx9b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对新建宁强县新华书店施工进行招标;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申请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7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19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07月14日 00时00分 起至2022年07月23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5日 9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及《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3)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宁强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南大街华府小区13号楼17-18商用房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 |
| 联系人: | 马主任 | 联系人: | 刘工 |
| 电话: | 0916-4221159 | 电话: | 029-88228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