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H09GC2022SZ6366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20224号
一、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等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 位于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模范路(站后路-福成路)长约1300米、宽35米,含一座桥梁,经二路(通江大道-福成路)长约965米、宽36米,含一座桥梁,无为市福成路(模范路—经四路)二标段长约2200米、宽36米,含一座桥梁。
2.项目合同估算价:361996207.30元 (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具备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单跨跨径30米及以上桥梁)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若发现中标候选人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诚信不良记录。
(2)联合体投标的,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
(3)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市政道路(含单跨30米及以上桥梁)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有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以竣工验收资料上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资料。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3)此处业绩,可以与招标文件其他业绩重复使用。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 月4日09时15分 。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8月4日9时15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4.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时,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81337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88748657532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栋1单元501
联系人:赵翔
联系电话:19315384633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A楼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05533660067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
电话:0553-2521569
十二、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A楼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05533660067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栋1单元501
联系人:赵翔
联系电话:19315384633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 元,□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7 月 14日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var obj = (id);
= "";
= pX;
= pY;
= pY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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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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