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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张家港市水务局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1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50%,县级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施工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张家港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十一圩港河道南起江阴市北国镇,与张家港河道相接,向北横贯张家港市凤凰、杨舍、锦丰三镇,至十一圩港口入江。河道全长27.4千米,流域面积349.6平方千米,为太湖流域武澄锡虞区的骨干排水河道之一。张家港市境内河道长26.5千米,现状河道断面束窄,防洪不足50年一遇,两侧部分河坡坍塌,护岸破损,高水倒灌支河。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发挥十一圩港江边枢纽整体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先行实施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是必要的。本次工程治理河26.5千米,保护人口46.58万人,保护耕地16.3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24万公斤。
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任务为通过拓浚十一圩港、加固堤防,以及新建支河口门建筑物等,使十一圩港满足区域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要求。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等别为Ⅲ等。十一圩港堤防级别为3 级。本工程口门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 级。
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疏浚范围为江阴界(0+000)-北中心河(22+150),清淤底高-1.5~-0.5m,底宽17-30m,。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8+162-22+150段,包括河道清淤、淤泥固化及外运处置以及河道护岸等工程。
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工程部分概算:7394.8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396天,工程计划2022年8月1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3年9月18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且合同范围含完成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水下方)板框压滤固化淤泥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8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学历晋升连读的以后者计>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年2月至 2022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4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
式中: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5%;50%;55%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②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③当有效标≥15家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④当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⑤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7079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得63分;
②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3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③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3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63
|
2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3
| 弃土区意向协议书
| 能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属地政府盖章确认的弃土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等(2分)。
| 2
|
合计
| 70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分)。
(2)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2分)。
| 4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水、电系统布 置,钢筋存放、加工,模板存放、加工场布置合理,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等(2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分)。
(3)满足施工、驻地标准化要求,否则酌情扣分(1分)。
| 4
|
3
|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2 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分)。
(4)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5 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0.5 分)。
| 6
|
4
|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材料组织。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砼浇筑工艺。砼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砼内外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2分)。
(3)土方施工。土方开挖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分);土方调配、外运方案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4)板框压滤固化淤泥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分)
(5)水土保持方案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6)工程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6分)。
| 16
|
合计
| 30
|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施工一标、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施工二标、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口门建筑物施工叁个项目中最多只能在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段顺序: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施工二标、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施工一标、张家港市十一圩港河道整治工程口门建筑物施工,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店岸一干河水利枢纽
联系人:邓彬彬
联系电话:0512-589527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朱佳奕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210019
电子邮件:ygh6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