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炎发改审【2021】09号,炎发改核【2022】04号,项目业主为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保障性住房58套,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基底面积576.02㎡,建筑面积2671.06㎡,配套建设一层食堂200㎡。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室内外给排水、电力、道路、绿化、消防等。项目总投资为791.76517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炎陵县十都镇西正街;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保障性住房58套,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基底面积576.02㎡,建筑面积2671.06㎡,配套建设一层食堂200㎡。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室内外给排水、电力、道路、绿化、消防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 请 于 2022 年07月15日起 在 株 洲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2 年08月09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6236118。
9.其它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28101310 或 QQ:541000828。
9.3疫情期间投标人须知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炎陵县十都镇晓东村46号
联 系 人:尹明
电 话:137890765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文化路龙井花园小区
联 系 人:刘勤香、隋嘉玲、王小波
电 话:0731-26226766
附件1: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为确保进入我中心交易各方主体的健康和交易有秩进行,请各与代理项目有关的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重点地区来的人员需提交2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6、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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