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
注:上述所有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官方网站中本公司人员信息中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5 以上人员均须属于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开标时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负责人。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7外省来赣的施工企业: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 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应在 “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
8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9被限制投标的企业:
9.1在“信用中国”网站(
9.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10为保证公平、公正,为本项目提供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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