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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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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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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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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15日15:29
评审专家名单
左伟、张彩华、李年珍、黎伟峰、陈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805686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69-22887582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8号华凯广场A座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小姐电话:0769-28056866
附件:
附件1
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WTZB2022DGZC0034(招标文件编号:WTZB2022DGZC003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名邦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振安中路277号B栋3楼A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下浮率(%):4.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名邦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1年。本项目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在服务期的前两个月内,中标人的考核成绩须均达到一般或以上(即76分或以上),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服务单位。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左伟、张彩华、李年珍、黎伟峰、陈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设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88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广东名邦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8号华凯广场A座21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邓小姐电话:0769-2805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9-2805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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