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设计院联合设计招标项目(二次)
海洋工程设计院联合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洋工程设计院联合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洋工程设计院目前正在承揽多个海洋工程设计工作,需要寻找具有相应资质、业绩、人员的服务单位,与海洋工程设计院进行联合设计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1)依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施工配合等相关支持工作,成果文件包含报告、计算书、规格书、图纸、数据表、料单、料单、模型等相关工作;
(2)乙方的成果文件需根据甲方、业主及第三方审查意见及最新的项目进展(如安全分析意见、建造场地及工机具调整及厂家资料信息等)及时完善、升版图纸;
(3)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完成模型设计工作,并随设计文件深入和厂家资料及时更新,严控设计质量,并按照甲方管理规定要求完成相关审查及数据库等成果文件移交以及相关模型和数据库的整合协助工作;
(4)负责完工图的设计工作,并与项目完工状态相匹配;
(5)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技术支持工作;
(6)协助参与但不限于甲方中间审查、模型审查、最终审查、安全分析、技术调研、方案讨论、编制汇报资料等有关技术活动和会议;
(7)负责完成业主意见、会议纪要、专家意见、第三方审查意见以及现场意见的回复处理及相关成果文件更新;
(8)根据甲方工作要求,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建造现场及海上施工配合等技术支持工作;
(9)根据甲方工作要求,乙方应负责出海调研等工作,并负责调研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准备;
(10)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完成各专业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11)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参加设备评标、技术文件澄清、谈判和厂商技术文件的审查等采购技术支持工作;
(12)以及其它。
以上工作按照工作订单开展。
2.4服务地点:天津,如甲方安排的临时出差/出海,在不超过甲方差旅标准的基础上,据实报销。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工程)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可不提供此资质。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II等专业软件开展管道专业设计相关工作。有一定的英语说写基础,可以日常使用英语交流。承诺协议期内可根据需求同时投入到甲方项目中的配管专业负责人不少于6人。
2专业设计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应具有海上平台项目或石油化工装置管道设计经验,承诺熟悉压力管道设计规范、具有管道规划和设计能力、熟练运用PDMS、MDS、AUTO-CAD或CEASER II等专业软件开展管道专业设计相关工作。有一定的英语说写基础,可以日常使用英语交流。承诺协议期内可根据需求同时投入到甲方项目中的配管设计人员不少于10人。
注: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除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信息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简历、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职称、执行资格、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3)人员其他要求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具体项目要求提供符合甲方人员资质及数量要求的项目人员;乙方应有有效的措施确保投入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因乙方人员结构不稳定(如人员离职等原因)对甲方项目进程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对乙方予以处罚。在具体项目工作全过程中任命并保持一名经甲方同意的、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及具体项目协调。
乙方在接收到设计院的工作委托后3 个工作日提交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人员简历,供甲方审核(包含面试等形式),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人员方可参与联合设计项目。
乙方在接受到工作委托后5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和经甲方批准的人员组织机构表,并报甲方批准。
乙方配置的人员应满足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要求,经甲方审核批准已投入项目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关键人员变更应获得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且以对项目进度、质量、沟通等无不利影响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从签订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的违约罚金,处罚条款如下:
处罚条款 |
关键人员岗位 | 扣除应付款项 |
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 | 10万 |
专业设计人员 | 5万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 个工作日内及时选派合格的人员予以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5 月 26 日 8 时至 2022 年 5 月 31日17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缴费账号详见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 年 6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 系 人:余佳程 电 话:022-25916812,13516262980
邮 箱:1351626298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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