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滑油分公司上海、浙江区域玻璃水委托加工业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滑油分公司上海、浙江区域玻璃水委托加工业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2-SH09-FW5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滑油分公司上海、浙江区域玻璃水委托加工业务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提升上海、浙江区域市场保障能力,对上海、浙江区域玻璃水产品采用委托加工生产方式保供。
2.2服务内容:
委托方提供产品标签及专用添加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乙方提供其他所有生产原辅材料,并负责产品的调合、灌装、检验、运输至指定地点(含接卸,上架)。还需配合委托方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
2.2.1委托加工品种和数量:
表1:委托加工品种、规格、预估量、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到岸价)
产品名称 | 规格 | 年度预估(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昆仑之星玻璃养护液-10℃高效型 | 1.75kg/桶(纸箱) | 150 | 2150 |
昆仑之星玻璃养护液0℃高效型 | 1.78kg/桶(热塑膜) | 1350 | 1750 |
合计 |
| 1500 |
|
备注:1.产品因外界原因造成生产成本波动≥±10%时,需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当国家相关部门调整增值税率时,按照相关政策调整税率,需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3.吨箱由供应商自备,在满足使用要求情况下可重复使用。
4.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加工品种、数量及包装规格可能变化,具体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
2.2.2产品流向:上海市、浙江省全境区域。
2.3服务标准:
2.3.1 满足原材料(原料、添加剂、包装物等)仓储能力,需标识清晰准确;
2.3.2 满足委托方配方体系的调合、包装生产需求的设备设施;
2.3.3 满足原料、添加剂、包装物、成品的检验设备需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及润滑油公司内控要求;(具体详见合同)
2.3.4 装卸设备设施满足原材料、包装产品装卸需求;
2.3.5 具备足够的运输服务能力,满足包装产品的配送要求(具体依据委托加工方式确定);
2.3.6 提供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要求:
2.4.1 分析检测能力:合同签订2 个月内,在生产现场具备满足国标、企标以及润滑油公司内控指标要求的产品出厂批次检验所需分析检测设备设施。
2.4.2 需对产品、原料、包装物的质量保证做出承诺,列出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2.4.3 合同签订2个月内提供首批合格产品(数量50 吨)。
2.4.4 加工品种、数量、规格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 所列。后期有增加品种、规格需求,需承诺双方协商后按同类产品最优惠价格供应。
2.4.5 承诺服务期内我公司享受中标人对外供货的最优惠价格。
2.4.6 需明确该承诺是投标人的自愿行为,不能作为约束我方与之发生业务的条件。
2.4.7 承诺服务期间不利用为我公司委托加工的名义,争夺我公司渠道客户。不得与我公司渠道客户直接开展车辅产品生产或销售业务。
2.4.8受托方需接受委托方相关人员生产现场监管并提供必要条件。
2.4.9 受托方如不服从委托方监管或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委托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4.10 需签署投标承诺书:
作为本次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招标的投标人,现承诺:
1、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违背,自动放弃保证金;
2、接受润滑油公司对QHSE 和供货的要求和考核;
3、对本标的不转包、不分包;
4、遵守投标书的承诺,诚信合作。
2.5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合同续签不能超过3 个月。招标人经营管理模式有新要求或发生变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时,有权提前3个月告知并终止合同。
2.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不分别、转包,进行整体采购。
2.6结算方式: 按中标单价计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3.1.3危化品资格:具有玻璃水危险化学品使用(或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玻璃水生产不需要办理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请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至2021年单位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3.3设备设施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基产品生产所需净化水系统、调合系统、灌装系统。现场批次检验设备不列入投标必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按期配备检验设备的承诺书。按期未完成承诺,视为重大合同违约,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及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无经查实的造假、虚假投标等行为。将以下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PDF版及EXCEL版)(见附件一)发送shliuweixuan@,招标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PDF版及EXCEL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公告附件: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2年8月7日8:00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3.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SH22-FW51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8: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观看开标过程,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七.相关联系人
招标人:太仓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刘炜轩/侯晓明
电 话:021-31030305
电子邮件:liuweixuan0617@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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