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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2022年第七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康保县二号卜乡二十号地行政村二十号地自然村)-垃圾清运
(项目名称)已由 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康发改【2022】56号、康行审标字【2022】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县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BYH22ZB-041
2项目名称:康保县2022年第七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康保县二号卜乡二十号地行政村二十号地自然村)-垃圾清运
3建设规模:建筑废墟拆除、建筑废墟清运
4建设地点:二号卜乡二十号地村。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历天完工。
7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1)2021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7月19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19 09:00:00
至 2022-07-2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康保县二号卜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颖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康保县二号卜乡二号卜村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石3-2308室
|
邮编:
076650 | 邮编:
071000 |
联系人:
温雪冬
| 联系人:
颜子明
|
电话:
17731325982
| 电话:
0312-6616616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kbehbx@
| 电子邮件:
872254264@
|
网址:
/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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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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