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
土建施工标(K0+200~K13+0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2022〕486号
批准
建设
,
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
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土建施工标(K0+200~K13+000)
施工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达标加固西险大塘(杭州市段)堤防38.70公里,拆除南湖分洪闸(纳入南湖枢纽),改扩建沿线余杭闸(1孔X4米)、化湾闸(1孔X4米)、安溪闸(1孔X4米)、上牵埠闸(总净宽18米)、奉口闸(2孔X4米)等5座水闸,配套改造沿线涵闸机埠13座;(2)达标加固上南湖中桥塘5.30公里,铜山溪左岸堤防2.40公里,拆除石门桥闸站(纳入南湖枢纽),拆建南头闸站(1孔X4米,设计排水流量5立方米每秒,配水流量 2.5立方米每秒);(3)达标加固南湖东围堤3.50公里;(4)新建南湖枢纽,包括南湖分洪闸(3孔X12米)、铜山溪水立交(进水闸1孔X8米+1孔X14米、出水闸1孔X12米)、南湖泵站(设计排水流量50立方米每秒)、石门桥闸站(1孔X8米,设计排水流量25立方米每秒,)、上南湖闸(1孔X8米+1孔X12米);(5)拆建南湖枢纽管理用房1500平方米、西险大塘管理用房1037平方米、上牵埠闸管理用房815平方米、东苕溪运行管理中心辅助用房452平方米;改造瓶窑防汛仓库2002平方米,拆建乌龙涧防汛仓库800平方米;南湖枢纽、南头闸站和上牵埠闸等闸站上部建筑面积8735平方米,均为启闭机房、控制室等功能用房;(6)新建东苕溪未来水利科技体验馆1650平方米,拆建西险大塘水情教育基地2176平方米;沿线新建便民服务点,总面积1050平方米;结合现有滩地打造生态湿地公园等节点 4处,建设堤顶绿道50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别为Ⅰ等,堤防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200年一遇,闸(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300年一遇,工程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上南湖片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570450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土建施工标(K0+200~K13+000):西险大塘(老余杭段4.3km、仓前段8.5km、不含试验段250m)、余杭闸、沿线涵闸(机埠) (不含南湖枢纽衔接段200m)的建筑工程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等,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
76600
万元,计划工期
73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
2
)
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
4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18日
至
2023年01月29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14日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
,开标网址: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溪路373号
邮 编:
/
联系人:
周天娥
电 话:
0571-89165699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邮 编:
310020
联系人:
张业高
电 话:
13335719494
传 真:
0571-85213970
电子信箱:
185650717@
|
2023年1月1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①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得少于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
(
竣工
)
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
监
督
报
告
中
明
确
的
完
工
(
竣工
)
日
期
为
准
〕
,
完成
过
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且防洪(或防潮)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堤防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附联合体协议书;②不接受分包业绩;③综合性水利工程中包含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若合同无法反映堤防部分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可补充业主证明)且防洪(或防潮)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堤防工程,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可;④业主证明仅用于综合性水利项目补充证明堤防部分合同金额。】
业绩
②
。
业
绩
证
明材
料
见
下
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
③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得少于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
③
。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
(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
监
督
报
告
中
明
确
的
完
工
(竣工)
日
期
为
准
〕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下列(1)、(2)项业绩之一:(1)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2)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不接受分包业绩】
业绩
②
。
业
绩
证
明材
料
见
下
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
B
、
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
④
,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
5
|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
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
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对应
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件为准,公示网页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对应
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
工
(竣
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对应
的完
工
(竣
工
)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
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
2
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
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
标段概算投资在
1
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
0.5~1
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
0.5~1
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
1
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
3
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0.5
~
1
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
2
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0.5
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
1
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