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痰仪谈判公告
(2022-JQ72-W3232(01))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排痰仪
项目编号:2022-JQ72-W3232(01)
项目一览表及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排痰仪
| 见附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海南省
三亚市
| |
特别说明: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作标记。*号及?号技术指标均需投标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规格表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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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申领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0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除外)。
申领方式:医院官网(或
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附件26)
上述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允许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37330250
邮 箱:hnyycgglk@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00(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公告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医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3733025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37330250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37330251
附件:技术参数
排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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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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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要求
| 描述设备主要用途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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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认证
| NMP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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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和性能参数
| | |
*3.1
| 工作噪音
| ≤7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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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振动频率
| 2-20Hz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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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定时范围
| 1-100分钟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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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压力压强
| 0.5-3.9kPa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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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屏幕
| ≥5英寸触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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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雾化
| 带雾化功能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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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结构
| 推车式,配静音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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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置需求
| 主机1台,成人背心3件,成人胸带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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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设备指标异常和安全报警声、光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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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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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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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填写“是”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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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封闭配套施加耗材品规
| 如有一次性使用封闭医用试剂耗材,厂家自报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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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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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售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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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保修年限
| 原厂保修≥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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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预防性维修 /定期维护保养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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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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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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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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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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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 |
9.8
| 培训
|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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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申领时间: 年 月 日
参与项目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包号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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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可留多个)
|
通信地址
| | 传 真
| | 邮 箱
| |
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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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申领人签字
| (手签)
| 电话:(可留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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