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堆腔热电偶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29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堆腔热电偶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福建省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45′′~117°29′46′、北纬 23°49′22′′~23°50′21′′。厂址位于东山湾内,南、东、北三面环海,西南距列屿镇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公里。
2.4 招标范围
2.2 设备名称:堆腔热电偶
设备数量: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位号
1热电偶18 支3/4CIS001MT,3/4CIS002MT,3/4CIS003MT,3/4CIS004MT,3/4CIS005MT,3/4CIS006MT,3/4CIS007MT,3/4CIS008MT,3/4CIS009MT;
2热电偶固定用卡套18 个
3机械贯穿件及相应密封部件8套
4导向管及其安装固定附件4套
5安全壳内延长导线(包括对应的接插件或接线箱)18套3/4CISM111,3/4CISM112, 3/4CISM113,3/4CISM114, 3/4CISM115,3/4CISM116, 3/4CISM117,3/4CISM118, 3/4CISM119;
6热电偶用接线箱8个3/4CIS081BC,3/4CIS082BC, 3/4CIS083BC, 3/4CIS084BC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5 交货地点
漳州核电现场
2.6交货期
漳州3#机组及共用部分2027.4.25,4#机组2027.12.25
2.7 质量标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堆腔热电偶设备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7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六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15201123305)
电子邮件:lvchao@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电子邮件: cnscjjjd@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7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