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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3年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服务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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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3年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服务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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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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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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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3年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服务项目、CITCC-YBTT2023-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预估采购预算为含税45.5万元,增值税率6%,不含税42.92万元。
1.6标段划分: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292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为宜宾市分公司的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提供调测与运维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指:类似调测服务、运维服务的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5.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宜宾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调测服务、运维服务类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1月19日 8 时 00 分至 2023年 1月31日17时 00 分。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5.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5.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本项目比选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参选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6.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5电子采购参选规则:
6.5.1参选人的电子版参选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参选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5.2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参选文件。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参选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参选文件删除,参选人可重新上传电子参选文件。
6.5.3参选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应至少在参选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参选文件;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参选文件将无法上传。
6.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 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8.1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打开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8.2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1)首次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采购的参选人须办理CA证书,已持有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的参选人应确保CA证书有效。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参选。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
(2)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
8.3平台操作咨询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10.联系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外江路28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邮编:/
邮编:100073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人:罗嘉/何倩文/滕文明/张超瑞/邓利/罗海强/王朝航/魏晓东/张鹏程
电话: /
电话:1338817671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chiaccs.c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6232593799000087521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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