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紫金集中受纳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紫金集中受纳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函〔
2022
〕
22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溪口镇龙洞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20.42
万平方米,堆存锰渣约为
248
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场区防渗工程、渗沥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储存及处理系统、地表水导排措施、检测系统、顶部覆盖封场工程等。锰渣库区北侧挡渣坝长度约
110
米,加筋土坝结构,地面以上坝高
14m
;南侧挡水坝长度约
90
米,浆砌石坝结构,地面以上坝高
14
米;库区底部及边坡采用双层复合衬里防渗结构。本工程建成后,需要集中处置受纳周边渣场的存量锰渣约
200
余万方,处理时间约为
6
~
8
个月。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3941.13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81.2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秀山县紫金集中受纳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1-22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1-3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1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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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程依玲
| 联系人: |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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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6888558 | 联系电话: | 023-63115669 |
| 传真: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