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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雪峰山城沿线文旅配套设施项目(大湖乡大坪村等沿街建筑整治及双溪高山度假民宿村落沿街建筑整治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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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雪峰山城沿线文旅配套设施项目(大湖乡大坪村等沿街建筑整治及双溪高山度假民宿村落沿街建筑整治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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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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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雪峰山城沿线文旅配套设施项目(大湖乡大坪村等沿街建筑整治及双溪高山度假民宿村落沿街建筑整治)(施工) 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侯政办项【2022】16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湖乡双溪村、大坪村等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投资约1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大湖乡双溪村、大坪村等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施工,招标内容为外立面改造、安装及智能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50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100米以下建筑工程,25层以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40100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9:00:00 至 2023-01-31 17:00:00 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4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2-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 邮编:3501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1-62330911, 传 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邮编:350028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7605650转8810、8823,87623982、87504754, 传 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佳佳、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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