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CG-20221231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卫生健康局长沙县医院DRG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内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现修改为: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g 监狱企业g 残疾人福利企业g(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5.2款内容: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工程项目为2%-4%)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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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工程项目为2%-4%)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商务4%。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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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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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系人:戴强
电 话:0731-84011448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联系人:王彦芝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8551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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