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16号建筑一至四层进行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35.90平方米,室内改造总建筑面积2008.1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室内工程和室外工程,其中:室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信息化设备工程等;室外工程包括外立面局部提升改造,外门窗更换、增加雨棚、门斗、坡道、栏杆、整修规划地面停车位,安装停车系统等。本项目产出建筑垃圾约856.08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市南区人民法院中山路法庭改造项目 | 2135.90平方米 | 市南区人民法院中山路法庭改造项目 | 9301626.15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2-15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张主任,联系电话:80880820,邮箱:paxifaer@,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