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美路南段及上跨桥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美路南段及上跨桥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已由
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渝高新经投【2016】5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建业主:
重庆九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九龙坡
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九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高新区东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是现状石美路中段路面扩宽约480米,二是新建石美路南段道路长约420米,三是上跨石新路部分,上跨桥采用双向4车道,桥梁全长约500米;单跨约80米
。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1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包括:标志、标线、土石方、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LED显示系统违停抓拍系统、变道抓拍系统、高空瞭望系统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1-2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15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任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62577237 | 联系电话: | 15723699658 |
| 传真: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