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大石桥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体检及诊疗项目和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为嫌疑人体检项目
| 有效期:
| 2023-01-17 至 2023-01-29
| 撰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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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
|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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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体检及诊疗项目和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为嫌疑人体检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大石桥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大石桥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体检及诊疗项目和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为嫌疑人体检项目
1包、2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包:看守所内在押人员所内体检及诊疗服务,出所就医(包括建设监管病房费用,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出所诊疗服务,但出所诊疗费用不包含在最高限价中,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具体如下:
1.看守所内在押人员体检及诊疗:供应商在看守所内设置医疗场所,医疗场所保证有医务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配备相应医疗器械,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保障及救治,入所体检及定期检查,以及监区的一般性防疫工作。所需医疗器械、办公设备及药品等由供应商提供。
2.出所就医服务:在供应商医院建设标准监管病房并提供诊疗服务。
2包: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体检: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置体检场所保证医务人员24小时在岗并配备相应体检设备。每年约为2000名嫌疑人体检,包括五官科、内科、外科问诊及检查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包:600000元;
2包:9894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上述项目(1包、2包)在2022年11月9日-11月16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到投标截止时有两家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本项目废标。在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 2022年11月30日-12月7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第二次、第三次发布了招标公告,都只有一家大石桥陆合医院领取招标文件,再次废标。
经过专家论证后,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按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两个包符合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件、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所述规定情形,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大石桥陆合医院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路7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于家良、李艳华、商文艳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述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大石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石桥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魏先生
联系地址:大石桥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公安局新大楼)
联系电话:0417-5839499
2.财政部门:大石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志权
联系地址: 大石桥市
联系电话: 0417-5800131
3.采购代理机构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鑫
联系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电话: 0417-2952590
六、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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