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交通执法系统、车管所高频人员分析系统、智能人行警示系统、大型车靠右行驶/右转让行治理、路口网络升级和中心扩容升级。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1标段 | / | 高新区交警中心升级和部分重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 11628354.23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 1、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 、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900万元以上电子智能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工程除外)。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8 号)
【第二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2-10 09:30十二 、其他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异议受理联系人:毕雅梦,联系电话:0532-87816101,邮箱:wwwgszy@,传真:/,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岙东路101号3.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39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5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